新规速递 | DBD重拳整治企业注册,严厉打击“名义持有人”与“人头账户”

11月24日,泰国商务部商业发展厅(DBD)厅长表示,为防范和遏制“名义持有人”与“人头账户”问题,该厅将推出5项实际操作措施,具体包括:

1. 扩大高风险人群(HR-03)核查范围(目前已启动)

相关机构已向该厅提交9万份名单,经查发现其中40人属于高风险类别。

2. 与财政部进行数据整合

该厅已请求财政部协作,获取已登记的1340万张国家福利卡持有人的名单。因曾发现不法团伙诱骗或冒用福利卡持有者姓名申请公司注册,故今后凡申请设立公司者,均须亲自到场提供财务证明等材料。此举旨在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他人名义或诱骗他人签名注册空壳公司或充当名义持有人。

3. 开发风险行为监测系统

该措施重点审核个人详细信息。过去曾发现同一人注册多家公司或担任多家公司董事,且办公地址重复的情况。今后,公司申请人须亲自到场提交证明材料。DBD将重点核查将同一地址注册五家及以上公司的情况。

4. 修订相关规章/指令

以往超过85% 的公司会委托代办机构办理公司注册或变更手续,代办机构及其人员包括会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等。今后,受托人及签名见证人需亲自到场,在工作人员面前签字确认身份。

5. 暂停违反注册系统规定的用户权限

此部分涉及约8万名相关人员,系第4项措施的延伸。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上述5项措施将作为公司注册获批前的操作指引,审批时限保持不变,但会进一步强化身份核实与文件要求。

关于名义持有人的调查,近两个月已有72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另有448家大型企业(包括当前外资密集投资的房产领域)正在接受深度调查,商务部将持续深入核查各行业企业情况。

来源链接:https://www.matichon.co.th/economy/news_547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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