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全球经济格局中,外汇管制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手段。外汇管制旨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稳定货币汇率,抑制资本外逃,以及增加国家的外汇储备。
泰国作为亚太反洗钱组织(APG)的成员国,承担着有效防止并打击洗钱、资助恐怖主义等行为,依照国际标准接受评估的相关义务。
为此,泰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准则与程序,要求任何将货币汇出或汇入泰国的行为都应当合法合规,并赋予政府机关监管跨境资金流动的权力,从而严厉惩治货币在汇出或汇入泰国时出现的违法行为。
01
监管框架
1. 主管机构及其职责
- 财政部:负责制定有关外汇管制的部级法规及相关规范。
- 泰国央行(BOT):财政部长授权泰国央行根据《外汇管制法》执行相关事务。泰国央行负责制定监督国际资本流动、外币业务及外币交易的规范与操作程序,以维护泰国金融体系的稳定。
- 海关总局:非法携带货币出入境时,海关总局有权依法行使其执法权力。
- 获相关许可的法人:(获准从事外币支付相关业务的商业银行或特定法人实体)负责审核具体交易申请及相关交易文件。
2. 主要适用法规
- 《外汇管制法》(B.E. 2485)
- 《海关法》(B.E. 2560)
- 《反洗钱法》(B.E.2542)
- 《财政部公告:关于外汇管制事项》
- 根据《外汇管制法》(B.E. 2485)颁布的《第13号部级法规》(B.E. 2497)
- 《外汇管制官公告:关于从事国际汇款代理业务的标准与操作程序》
- 《部级法规:关于将货币、外币及可转让票据汇出或汇入境内标准》(B.E.2559)
- 《外汇管制官公告:关于外汇兑换标准与操作程序》
02
携带货币出入境
根据泰国《外汇管制法》及相关部门公告,携带现金(纸币或硬币)出入境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币种 | 货币流向 | 描述 | |
泰铢 | 出境 | 柬埔寨、老挝、缅甸、马来西亚、越南及中国(仅限云南省) | 450,000泰铢<金额≤2,000,000泰铢:
须向海关工作人员申报。 |
金额>2,000,000泰铢:
须向海关工作人员申报,且须取得外汇管制官员的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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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 | 50,000泰铢<金额≤450,000泰铢:
须取得外汇管制官员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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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450,000泰铢:
须向海关工作人员申报,并取得外汇管制官员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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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 | 金额>450,000泰铢:
须向海关工作人员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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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 | 出境 | 金额>15,000美元或等值:
须向海关工作人员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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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 | 金额>15,000美元或等值:须向海关工作人员申报。 |
03
资金汇入 & 汇出
泰国法律明确规定了获准从事外币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或特定法人在资金出入境泰国时应负有的“职责”,即交易人申请兑换外币时,被授权的特定法人或商业银行须负责审核申请并向其提供相关凭证。
值得注意的是,泰国法律针对外汇兑换及资金出境,依据不同交易目的,设定了多种适用框架和规定。广大海外投资者在从事上述交易时,应结合自身实际,识别具体的合规风险。
相关规定主要如下:
1. 资金汇入/INFLOW
程序 | 具体内容 | |
资金汇入 | 原则上,泰国公民可无限额地将资金汇入泰国。 | |
通知 | 商业银行在收到汇款后,将通知客户资金已到账,并由客户选择收款方式。 | 出售外汇,并兑换成泰铢 |
将外汇存至外币存款账户(Foreign Currency Deposit, FCD) | ||
出具交易凭证 | 完成上述操作后,商业银行有义务向客户出具交易凭证。 | |
注:根据泰国银行工作人员的说明,针对外国人,汇款入境泰国并无金额限制,也无需办理特别手续。因此,资金入境泰国主要受限于资金来源国的监管要求。 |
2. 资金汇出/OUTFLOW
事项 | 具体内容 | 具体情形 |
泰国央行批准 | 原则上,泰国公民可将外汇汇出境外用于任何目的,但以下情况须事先取得泰国央行批准(实际操作中需通过商业银行提交申请)。 | 1. 在国外进行泰铢买卖 |
2.买卖黄金 | ||
3.数字资产交易 | ||
4.向外国人(自然人或法人)出借泰铢注:基于泰国政策因素,上述情形中的“外国”不包括泰国相邻国家。 | ||
额度限制 | 对于特定情况,法律明确规定了外汇额度。 | 向国外个人无偿汇款,总额不得超过每年50,000美元或等值金额。但给予在国外永久居住的家庭成员或亲属的无偿款项,或向公益事业的捐赠,则不受额度限制。(依据《外汇管制官公告》第16条) |
向居住国外的个人支付款项,且不通过投资代理机构,总额不得超过每年5,000,000美元或等值金额。若未遵守所规定的交易规则及程序,外汇管制官员有权视情况撤销申请或通知书。 | ||
提供交易相关文件 | 客户无需提供交易文件 | 若汇出金额<2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商业银行无须要求客户提交交易文件。 |
若汇出金额≥2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且属于“KYB(Know Your Business)”程序合格的客户(即银行充分了解客户及其业务及风险),则商业银行亦无须要求客户提供交易文件。 | ||
客户应当提供交易文件 | 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商业银行则有义务要求交易申请人提交与交易相关的证明文件。 | |
商业银行审核义务 | 在办理上述交易时,商业银行必须充分确认客户申请购买外币的用途真实且符合所申报的目的。 | |
若法律规定须提交相关交易文件,商业银行应审核确认该文件真实、正确且完整,并根据需要采取适当措施。 | ||
为完成初步审查,商业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客户补充提供相关文件。 | ||
注:所有涉及资金出境的转账交易,均须向商业银行如实报告交易事项、交易目的等详细信息。(依据《外汇管制官公告》第44条) |
04
合规风险
实践中,外汇相关的合规风险主要见下表:
相关法条 | 违法行为 | 法律后果 |
《外汇管制法》第8条 | 违反或未遵守根据本法颁布的部长令、公告或命令。 | 不超过20,000泰铢罚款;或 |
不超过3年监禁;或 | ||
罚款与监禁并罚。 | ||
《外汇管制法》第8条之二 | 非法进出口货币、外币或可转让票据。 | 视为海关违法行为,适用《海关法》中的处罚措施,如扣押、没收及刑事追诉。 |
《海关法》
第242条 |
任何人未经海关人员许可,擅自将未完成海关手续的物品进口入境或出口出境,或擅自将物品从运输工具、保税仓库、监管仓库、安全仓库、许可码头或保税区内搬运出境。 | 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款相当于该物品价格(含关税)四倍,或并处罚金与监禁,并没收该物品,无论是否对当事人作出有罪判决。 |
任何人企图实施前款所述违法行为者,适用相同刑罚。 | ||
《反洗钱法》第3-6条 | 涉及外汇违法或与上游犯罪相关的洗钱行为(如违反海关法的走私行为)。 | 构成洗钱罪,适用相应刑罚,例如自然人可被处以不超过10年有期徒刑,或不超过200,000泰铢罚款,或二者并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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