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航空运输业不仅是推动泰国旅游业与国际贸易的重要引擎,同时也属于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特殊行业。为保障市场秩序与飞行安全,泰国法律对航空客运市场的准入设立了较为严格的框架与程序。
本文拟简要梳理泰国航空领域相关监管框架,对泰国航空客运市场的准入规则与外资运营模式进行概述,以供广大海外投资者参考。
01
泰国航空客运市场准入规则
一、法律框架
(一)主管机关及其主要职责
(二)主要监管法规
二、 外资航司准入资质

02
外资航司在泰运营主要路径
一、 以外籍航司身份在泰国运营
如果外籍航司只计划开展航空客运业务,可考虑直接以外籍航司身份在泰国运营国际航线。
在此种情况下,外籍航司首先要在泰国民航局网站注册成为会员,之后申请以下两种资质证照:
- 外国航空承运人安全计划:指外籍航空公司为在泰国运营航班而提交给民航局的一份详细安全计划,是申请FAOP的前置条件;
- 外国航空承运人许可证。
申请材料主要如下:
- FAOP和FAOSP的授权委托书(Letter of Delegation of Authorization for FAOP and FAOSP)
- FAOP文件清单
- 代表人任命书(Appointment letter for Representatives)
二、 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
如果外籍航司除航空客运业务以外,还计划在泰国开展其他业务,则建议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
- 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外商经营法》(B.E.2542)规定外国股东的持股比例需低于50%。
- 所需申请的资质证照
- 航空经营许可证,分为以下三类:定期航班、不定期航班以及航空作业。申请许可证时,必须依据业务类别符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遵守外国人持股比例及担任董事比例的限制。 同时,申请人须向泰国民航局提交能够证明其经营准备情况的文件资料,例如:法人登记证明、组织架构、资金来源、商业计划、股东比例、财务状况、保险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 运行合格证:外籍航司需在泰国重新申请运行合格证。原则上,申请人应当先取得航空经营许可证,但若申请人已建立符合法律规定的管理体系,可先行申请运行合格证,从而加快办理流程。原则上,申请该证预计耗时19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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