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25年6月17日,泰国工资委员会正式发布《最低工资标准(第14版)》,并宣布自2025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最低工资制度。这是继上一版(第13版)发布后,对全国最低工资体系的一次全面调整,既是对当前经济与社会状况的积极回应,也是保障劳动者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
本次调整覆盖泰国77府及部分特定行业,涉及面广、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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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泰国最低工资制度由《劳动保护法》(B.E.2541)确立,由雇主代表、劳工代表及政府代表三方组成的工资委员会共同制定与调整。在本次调整前,委员会对全国生活成本指数、通货膨胀率、企业支付能力、劳动生产率、GDP增长率等多项经济与社会指标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参考了法国、马来西亚、巴西、哥斯达黎加等国被国际劳工组织(ILO)认可的最低工资计算公式。
委员会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旨在:保障于2025年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初入职普通劳动者,使其能够维持合理的生活水准,同时不给企业造成难以承受的运营负担。
在这一平衡原则的指导下,本次调整不仅考虑了生活必需品价格、地区经济水平,还结合了行业发展趋势和雇主支付能力,确保政策的可行性与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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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亮点
1. 曼谷及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日薪400泰铢
曼谷、北柳府、春武里府、普吉府、罗勇府,以及素叻他尼府(仅限苏梅岛县),最低工资标准统一提高至每日400泰铢。这一调整幅度在泰国境内最高,因为此类地区生活成本高、经济发展水平领先,且80%以上企业具有支付高于400泰铢日薪的能力。
2. 全国酒店业与服务业企业——日薪400泰铢
此次调整是首次对全国酒店业(二、三、四类酒店)及服务业(如夜总会、酒吧、卡拉OK、按摩中心等)实行最低工资统一标准——每日400泰铢。这一举措是基于旅游业及服务业复苏的良好势头以及行业用人单位的支付能力。例如,2025年前五个月旅游收入同比增长1.66%,支撑了行业薪资水平提升的现实基础。
3. 其他地区分档调整——380至337泰铢不等
对于其他府,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生活成本及经济状况可分为多个档次,其中第二高以及最低档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
- 380泰铢/日:清迈府(仅限清迈市县)、宋卡府(仅限合艾县)
- 337泰铢/日:那拉提瓦府、北大年府、也拉府,详细分布已在工资委员会公告中列明,企业应以所在地适用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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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与豁免
根据工资委员会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第14版)》,雇主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且不得低于所在地区和行业适用的最低标准。若已支付等于或高于标准,视为合规;若低于标准,须立即调整。
1. 豁免主体或情形
- 中央及地方行政机关、地方自治机关
- 国营企业
- 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
- 从事海运装卸、承揽回家加工、季节性农业生产等特定劳动类型
2. 特别提醒
对于已工作一年以上且技能水平提升的劳动者,雇主应考虑在最低标准之上给予更高薪酬,以稳定团队、激励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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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最低工资制度不仅关乎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也体现了泰国对经济发展的平衡管理。
本次《最低工资标准(第14版)》的实施,是泰国在保障民生与推动经济的双轨目标下的重要举措。企业唯有主动适应政策变化、依法履行用工义务,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稳步前行。
非官方中文译本的泰国工资委员会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第14版)》公告及其声明见下列附件:
2025年泰国最低工资标准公告及声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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